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分享到:
  >> 分 类 导 航
【山东刑辩律师 诈骗罪专区】
┝ 诈骗罪
【济南刑事律师死刑专区】
┝ 死刑专区
【山东省刑事辩护与代理】
┝ 刑事代理律师
【山东刑事律师刑事强制措施】
┝ 刑事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律师
【山东大案要案刑事辩护律师服务团队】
┝ 刑事诉讼
【公司企业法务合同纠纷,债权纠纷律师服务】
┝ 合同债权
【山东省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律师服务】
┝ 行政诉讼
【常用法律文书范本】
┝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解析】
┝ 案例分析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试论几种特殊情形下的股权转让
 最高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和对策
 劳动合同范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典型案例解析案例分析 → 允许他人无证驾驶自己车辆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允许他人无证驾驶自己车辆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
发表日期: 2008/11/2 18:29:25 阅读次数: 408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允许他人无证驾驶自己车辆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
来源: 作者:东阳市检察院 韦飞红
 

    基本案情
    2004年8月24日,已有7年驾龄的胡某租用轿车使用10天。当月28日下午,胡某驾车送客到水利局办事,朋友金某坐在副驾驶室位置一同前往。到达目的地,客人下车办事,金、胡二人在车上等候。其间金某与胡某两人调换坐位,由金某驾驶轿车,不料撞上路边围墙,金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轻伤。
    9月13日,金某丈夫、女儿、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承担金某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女儿抚养费、母亲赡养费等共计154748元。胡某辩解金某属无证驾驶,造成事故应自行承担责任,自己不需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该案事故是由于胡某和金某两方面过错造成的,两者责任相当,故判决胡某赔偿原告损失的50%,即77274元。

    评析意见
    本案是一起因非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本案事故是由金某无驾驶技能驾车和胡某无教练资格而将车交与无驾驶技能人驾驶这样两方面过错造成的。现原告起诉要求事故赔偿,则双方的过错大小就成为本案的关键。
  本案中胡某作为一个有多年驾驶经验的驾驶员,明知汽车是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交通工具,对自己驾驶的车辆有严格的控制和管制义务,在看到没有机动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坐在正驾驶位置的情形下,应该预见其可能启动汽车而未加阻止,反而坐到副驾驶位置,允许金某驾驶车辆,对自己驾驶的车辆未尽到严格管理和防范危险发生的义务,具有明显过错,依法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金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自己没有学习过机动车辆的驾驶技术,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下驾驶汽车,其应该预见危险的存在,而放任自己的行为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发生也应当承担相等的责任。               

 

上一篇:法庭视点:事故事实无法查证 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下一篇:符玉玲等诉王照军交通肇事罪纠纷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法律论坛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济南刑事律师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 山东刑事律师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 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律师事务所 山东律师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电话:0531-88704470 联系人:陈律师
鲁ICP备08000373号
委托维护:龙奥律师